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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的智能用电系统,让用电可监可控

浙江海宁市推广应用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

行业政策 | 2021/1/5 14:19:54

根据嘉兴市安委办《关于推广应用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的通知》(嘉安委办〔2016〕19号)和《关于深化推进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治理体系建设的通知》(嘉安委办〔2017〕9号)文件要求,为切实提高电气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能力,今年,海宁市安监局在全市相关行业领域推广使用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以深入推进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治理体系建设。

 

一是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市安监局在做好调研工作的基础上,5月12日召开推广使用智慧式用电安全管理系统会议,各镇(街道)、开发区安监站和相关企业参加会议,会议要求各镇(街道)、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周密制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有序推广。同时把该项工作列入2017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二是广泛宣传,加强引导。市安监局通过海宁日报安全生产专版、海宁安监公众号、微信、海宁安监局网站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使企业主认识“科技兴安、智慧用电”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到引入该系统对电气火灾安全隐患的整改、能有效提升生产经营单位电气设备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电气火灾及触电事故的发生,从而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硬件基础,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是明确范围,务求实效。市安委办负责推广使用工作的统筹协调,厘清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应用范围,要求各镇(街道、开发区)达到相应的安装数,并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工作,落实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推广应用,市级财政对安装、使用该系统的生产经营性工业企业将制定相关补助政策。同时市安委办对相关部门如民宗局、民政局、教育局、文体局、卫计局、消防大队及市属国资集团等也发函要求认真配合做好本行业和列管单位推广应用工作,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系统,积极应用智慧式用电安全隐患监管服务系统,提高安全用电水平,确保推广使用工作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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